死亡哲学 on 十一月 15th, 2009

1.首先我们来谈逻辑与思考方法。
任何哲学思考,大约都能归类成『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 我们先由归纳逻辑产生一个可信的『前提』,然后再根据演绎逻辑产生各种推论、预测,然后观察事实证据给予证实,并且产生各种学说与理论。
这样的一个现象,由于科学带来的科技成就,使西方产生『逻辑实证论』的思潮,并且强烈影响了中国文化与台湾文化。 这种『逻辑实证论』意谓着:任何思想,若不能得到型式化的逻辑证实,就不是真理。 也就是说,今天不能『证明』圣经是上帝默示的,所以『圣经是上帝的启示』这句话为『不可信』。 于是这种逻辑实证论寄望能把人类的思考方法完全型式化成逻辑规律,他们也的确发展了许多完整的『演绎逻辑』方法,促使他们有乐观的预期,认为迟早连归纳逻辑都可以完全的型式化。
这种『要求思想必需型式化成逻辑规律才算是真理』的态度,随着科学的发展一直蔓延到世界各处。 东方文化,以台湾来说,多是理工背景缺乏人文训练的学术网路bbs更是这种思潮的全盘接受者。 在哲学板上有多少讨论属于这一种逻辑实证论式的思想,我就不一一指出了。
欧陆思想家早就发现逻辑实证论非常不可靠,所以早一步发展了『现象学』的思潮,让哲学界免于逻辑实证论的威胁,这个故事不是我这篇文章的重点,有兴趣的人可以去查查我写过的一篇『做为文化比较的价值现象学』。
英美哲学家继续发展这样的实证论哲学思潮,结果因为几个伟大的数理逻辑学家之研究(主要是来自哥尔德不完备定理),发现不但归纳逻辑无法型式化,连演绎逻辑都是不可靠的,一会受到思考者本身的价值、文化与处境的影响。 这个发现可以说宣判了逻辑实证论的死刑,也就是宣告:
『要求别人逻辑论证他的前提,否则不承认为真』这样的思考方式是谬误的。
在此以逻辑大师普特南为例,请参考他的著作:
Hilary Putnam: Reason, Truth and History. Cambridge Press,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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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哲学 on 七月 27th, 2009

一、“柔弱”与“刚强”哲学是老子的独创
  老子哲学的总体思想,是对“道”的具体而抽象认识的结果。其间,明确了“道”的三个层次,和三种存在形式,从而老子对“道”赋予了根本的哲学意义。
  老子说:“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从这句话中,老子明明白白的揭示出了三种“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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